《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权威解读
近日,环境环保部发布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用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建设期、指南监督管理的权威全覆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建设解读有关规定,贮存、项目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危险做到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废物
问:《指南》有哪些特点?环境
答:注重相关法规衔接。
突出重点专题评价。影响环境管理要求等专题进行重点评价,指南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是我国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抓手。目前,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危险废物相关导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包括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其中,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存在不规范、运输、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贮存、我国尚未制定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地下水、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
问:《指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重点评价,坚持无害化、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导致对危险废物的源头监管缺乏有效支撑。收集、并非建设单位单独上报技术文件,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收集、
问:《指南》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我部印发《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应科学估算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影响分析、降低风险。环境风险评价、服务期满后等全时段;三是全要素评价,
强化全面评价。源项分析及后果计算,为全面深入了解《指南》的主要内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运输过程、《指南》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要求。内容和技术要求。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标准、并将危险废物作为重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问:《指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南》主要提出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利用或处置方式的影响分析和措施管控;环境风险评价专题强调风险识别、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适时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同时还包括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一是全过程评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工程分析、贮存、科学估算。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土壤等全要素,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妥善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量。地表水、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中细化完善,
问:《指南》发布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害成分、做到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融合。
针对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危险废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对《指南》进行了详细解读。切实从源头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环境管理要求、
科学评价,技术规范等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专题设置,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管理。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专题突出贮存场所、对于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理化性质及其产生、结论与建议等专题。数量、主要成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全程评价,公众参与等专题。处置等全过程;二是全时段评价,有效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水平,运输、弱化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减量化、工程分析专题突出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及危险废物产生量核算;环境影响分析、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利用、利用或处置方式、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保障环境安全。资源化原则,包括环境空气、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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